1997年,广药集团将王老吉商标租借给香港鸿道集团,鸿道集团授权其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在国内销售红罐王老吉。之后,双方又多次展约,王老吉商标租期被延长到2020年。但是,由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李益民多次收受了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的贿赂,商标使用许可的效力受到广药质疑。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最终裁决,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关于“王老吉”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无效,鸿道集团被裁定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在沉寂几天后,道鸿集团不服裁决,向北京第一中院提起上诉。
广州药业和加多宝的王老吉品牌之争是一个颇具争议、切入点也很多的话题,由商业贿赂导致的国企和私企间契约有效性质疑,引出了品牌价值的创造和分配中的程序和实质正义考量,再到商业资本间尔虞我诈的渗透和较量。不过,纷争背后,最值得思考的是在历史的尘埃之下的法律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