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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我也谈朝鲜战争。

TNTRABBIT 2008-7-18 01:34

[quote]原帖由 [i]funnystory[/i] 于 2008-7-17 23:08 发表 [url=http://sis.06image.com/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7860605&ptid=1202791][img]http://sis.06image.com/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日本还是宣战的,只不过晚了几小时,造成偷袭的效果。山本视为一个污点,美国人则加倍愤怒。一个更好的例子是美国从没向越南宣战,在越南打了12年的是“美式志愿军”,不知道美国人说的要去争取的“胜利”是指什么。 ... [/quote]

呵呵,小弟的意思是,日本偷袭珍珠港的时候还没宣战,当然了,同意你的看法,小日本确实宣战了,不过是晚了几个小时。:teeth
关于越南的例子,小弟觉得不错,有道理:excellence
说实话,其实战争就是这么回事,兵者诡道也,胜了就是胜了,哪怕是偷袭的,本来战争就是不择手段的,没有那个法律规定参战双方必须正面冲突啊。本来战争就是国家时间因为利益而发生的拼死一搏,为了自己国家的利益,使出手段也无可厚非。历史从来也不会可怜失败者的,最多是后人的教科书而已。
再说了,其实苏联空军也有参加朝鲜战争的,还不是一样,苏联也没正式宣战啊。打个比喻,就是大家台上盖着块布,台下互相踢,不过是想掩人耳目而已。

knightxu 2008-7-18 03:32

[quote]原帖由 [i]国产凌凌漆[/i] 于 2008-7-17 23:59 发表 [url=http://69.4.239.127/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7863230&ptid=1202791][img]http://69.4.239.127/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是谁在无视不利证据?《与台湾关系法》是国内法,三个联合公报是国际法,在指导国际关系中哪个法更具有指标意义?

不过说实在的,老夫最感兴趣的,还是你所说的“不利证据”这四个字。呵呵,影响台湾独立的就 ... [/quote]
您不是老夫老夫整天叫过来叫过去啊?换人来回复了?中国有能力去跟美国国会叫板啊, 让他们取消这个违反了3个建交公报的国内法. 跟我这个草民您老大棒子少来,想拿X独的棒子打我?有本事去美国国会要求取消这个违反了3个建交公报的国内法,在不行去中国外交部请愿去,跟我辩死了天也改变不了这个外交失败,美国有了这个国内法,有网友朋友说的好,台湾成了中国的睾丸,美国想什么时候捏一下就什么时候捏一下

kliu14 2008-7-18 06:23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国产凌凌漆 2008-7-18 06:24

呵呵,一直是老夫在拍打你,老夫也没换过人,你有一点说的很有道理,就是台湾现在的确是中国的睾丸,不仅美国,其他国家想捏一下也可以,正是因为这样,不想让台湾独立出去的人才会从法理、历史、现实等各个角度努力证实台湾应有的地位,鞭死你也改变不了这个现实,你鞭死别人也改变不了这个现实,×独的帽子不是大棒子砸给谁的,是有人喜欢自己捡起来戴上(此处省去50字)
顺便说一句,网上的辩论以扯淡居多,真正做决策的人恐怕看不到老夫在这里的高谈阔论,但是决策者是从基础民众中产生的,也是深深受到基础民意影响的,构成这个基础民众和基层民意的就是看帖子的这些草民,中国外交的成败与否,归根结底还是靠这些草民决定的(此处省去20字)

[[i] 本帖最后由 国产凌凌漆 于 2008-7-18 09:43 编辑 [/i]]

国产凌凌漆 2008-7-18 06:31

顺便再说一句,目前中美角力中中国处于绝对的下风,中国现在能和美国叫板的东西不多,经济就别提了,90年代撒切尔说过中国经济不堪一击,现在看来这话一点没错,对台外交的劣势是必然的,就像当年抗日战争爆发时期中国出现的三种论调:速胜日本、再战必亡、持久抗战一样,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国内也有三种:很快解放、就快分裂、长期统一,如同速胜论和亡国论都给当年的中国带来危害一样,现在的解放论和分裂论也都是极其有害的,(此处省去100字)

[[i] 本帖最后由 国产凌凌漆 于 2008-7-18 09:43 编辑 [/i]]

knightxu 2008-7-18 06:41

007看来还是和我有相同观点的,先握个手
公报当然是外交文书

外交文书
又称外交文件。进行国际联络和外事活动使用的专用文书。使用于国家及其外交机关、派出机构、外交代表与他国及其外交主管机关之间,或国家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之间。其特点:①体现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申明和承担国家之间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相互权利与义务的作用。②主要文种和文件格式为国际间公认,行文须遵循国际惯例并体现对等的原则,讲究书写格式、用纸规格、用印及签署等。③注重交际礼貌用语和措词慎重。如身份称呼,依照惯例,称呼对方为“先生” “阁下” “陛下” “尊敬的××”等;对有争议的事件,酌情写“表示遗憾”、“提请注意”、“抗议”、“强烈抗议”等。广义的常用的外交文书约有二三十种,包括公约、条约、协定、议定书,外交声明、公报、宣言,照会、备忘录,外交信函、电报,国书、颂词、答词,全权证书、批准书、委托书、领事任命书、领事证书,护照、签证等。狭义的外交文书仅指照会、备忘录、函件3类。
   照会  一种形式上最郑重的外交文书。用于交涉国的外交部、大使馆、总领事馆及外交代表 (大使、公使、代办等)之间 在外事交涉时表明立场、观点、态度、作法或通知事项等,分为正式照会和普通照会两种。正式照会一般用第一人称写成,由具有全权代表身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 外交部长 大使、代办等签署发出。用于正式通知重大事情,如国家之间的承认、建交、断交、复交,国家领导人的变更,大使、领事的更换等;交涉重要问题,如建议缔结或修改条约、召开国际会议、互设领事馆,委托代管本国财产等;隆重的礼仪表示,如庆贺、吊唁,通知外交使节就任、离任、返任等。普通照会用第三人称写成,加盖发照机关印章而不用签署 用于外交部及部内的有关单位与驻该国的各国大使馆之间进行外事交涉、行政性通知、交际酬答等,如接受邀请、转送材料、通告丧事、通告假日,批准某协定,提出抗议或警告等。普通照会是一种最常用的外交文书,其庄严性仅次于正式照会。
   备忘录  国家间或外交代表机关之间在外交活动与事务交涉中,经口头通知、谈话、事实叙述之后,为便于对方记忆,避免发生误解,将所谈内容以书面送交对方的一种外交文书。其郑重性次于照会。主要用于叙述事实或陈述与补充本方的观点、意见或驳复对方;举行会谈时写明本方提出的观点;提醒某件事时作为一种客气的催询等。备忘录的格式一般不加标题,开头直叙事实,头尾均不加客套语,文尾不加签署与盖章。递送方式分当场面交、会谈后送交、作照会的附件3种。 会谈后送交者多附简短的说明信。
   外交函件  国家领导人、外交代表之间进行外事交涉的来往信函。用于交流双方的观点、意见,协商与联系解决问题。根据通信者双方的身份及通信内容的重要程度,分正式函件和便函 正式函件用于国家领导人、外交部长、大使、代办等有全权代表身份者交涉重要事项,如邀请、应邀、致谢、建议、表态、吊唁、慰问等,是庄重的外交信件,一般机密性较高。文首写明国名或首都名、受函者职衔、姓名、尊称,文尾写致敬语、发函者职衔、亲笔署名、发函年月日与地点,以示郑重。便函用于事务性内容,如一般的祝贺、吊唁、馈赠、邀请进餐或观看演出、借还物品等。格式比较随便。外交函件有时也用于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领导人致他国相应机构和人士交涉事务。
   外交电报  一国的领导人、外交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或代表发给他国或国际组织和代表的公务电报。是一种常用的快速通讯的外交文书,其内容与用法同外交函件相似,有邀请电、贺电、唁电、慰问电、感谢电等。电文简短,文字精炼。按发电者形式可分为单发与联发两种:单发电报系由单一组织或个人名义拍发的电报;联发电报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组织或个人名义联名发出的电报。按内容及保密要求可分为密电和明电。传递方式有通过电讯号传输文字内容的电报,有直接传送文件 图表和照片的传真电报。
   国书  一国派遣或召回大使、公使时,由国家元首致接使国元首的正式文书。由派使国的元首签署、外交部长副署。按其内容分为派遣国书和召回国书。派遣国书又称就任国书,是派遣使节前赴他国执行外交任务的信任状和介绍信。其正文主要写:所派使节的姓名、官职与特别头衔,派遣使命,对其忠实可*与工作才能的赞赏,希望接使国给予信任和工作上的支持与帮助等 派遣国书一式两份,副本开封,于使节抵达驻在国后,呈送驻在国外交部长;正本密封,于觐见驻在国元首时当面递交。驻在国元首接受国书时,一般均举行隆重的仪式,在许多国家还同时由派遣大使致颂词,接使国元首致答词。召回国书又称辞任国书,用于派遣使节任届期满或由于其他原因需召回时,向驻在国元首说明。一般由使节在辞别时面交,如该使节业已提前返国,则由继任使节连同其就任国书一并递交。有时也将派遣后任与召回前任使节的内容合并为一份国书。
   颂词  派遣国大使向接使国元首及政府所致的友好祝愿文书。主要内容为表述被任命大使的心情,转达派遣国元首及其他领导人对驻在国元首及其他领导人、政府和人民的问候,赞颂与评价两国的关系,赞颂驻在国所取得的成就,表示自己将努力完成所负使命的愿望,并希望驻在国予以协助和支持等。颂词的正本由派遣国大使于递交国书时面对驻在国元首诵读后递交;颂词副本于抵达驻在国后,连同国书副本一起呈送驻在国外交部长。
   答词  接使国元首对派遣国大使所致颂词的回答文书。内容主要为表示接受和欢迎派遣国大使,感谢派遣国元首及其他领导人的问候,对国际形势及所关心的问题的议论,对两国关系的评价与颂扬,赞颂派遣国的成就及表示愿意协助和支持派遣国大使的工作等。答词由接使国元首诵读后面交派遣国大使。在近代的外交实践中,不断改革外交礼仪与外交文书,有些国家免去互致颂、答词,采取较简便自由的觐见谈话方式。
   外交声明  以国家、政府、政党、团体或其领导人名义,就某个或某些问题和事件表明立场、观点、态度或主张的外交文书。用于在报刊上公开发表,或向对方宣读后交给对方。按内容和作者可分为单发声明和联发声明。单发声明是以一个国家、政府、政党、团体及外交机关、新闻单位或其 领导人名义发表 的,性质庄严、郑重,在国际上特别重视和慎重使用,其中以国家政府名义发表的声明意味其内容特别重要,实际是国家的一种庄严宣言;以外交部名义发表的声明,根据需要可加事实材料作其附件;新闻单位奉命发表的声明,既是一种新闻消息的发布,又是代表政府对某些问题所作的表态;以国家的一定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或个人 (如外交部发言人) 用发表谈话的形式发表的声明,一般语调较客气、涉及的问题较具体,其郑重性次于新闻单位奉命发表的声明。联发声明又叫联合声明、共同声明,是由两个以上国家、政府、政党、团体或其领导人联名发表的。其中由两国、两党或团体发表的,具有共同宣言性质,或具有双方共同承担某些权利、义务的条约性质;由两国领导人共同发表的,一般是在一方访问另一方时经协商、谈判之后,就某些问题发表的共同立场、观点,或就某些问题表明共同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会议声明多属政治性宣言,表达到 会各国对某些问题 的共同意愿、态度、主张或应共同遵守的原则等。
   外交公报  国家、政府、政党、团体向国内外公布重大事件或重要会议情况与决议的正式报道。分为单发公报和联发公报。单发公报主要用于以一国或其政府的名义,正式向外报道关于国家领导人出访、来访的消息等。联发公报通常称为联合公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政党、团体所共同发表的,关于国际重大问题、事件的会谈进展情况、经过、达成的协议的正式文件,用以表明双方或多方的共同看法;或作为对会议情况的正式报道;或作为经过谈判达成的具有承担一定权利与义务的协议文书。其中政治性、新闻报道性联合公报报道对国际重大问题的讨论情况,多无实质性内容,属于对礼节性友好往来的正式报道。它不需要双方代表签署,仅由双方议定文稿,在各自首都的重要报刊上发表。条约性联合公报反映双方或多方对共同关心的事件经过谈判达成的协议,规定各方承担的权利与义务等,须经各自全权代表签署,以昭信守。内容上还有建交、复交的联合公报等。
   条约  国家之间或政府之间缔结的据以确定其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文书,多用于重大的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问题的协议。有双边的,也有多边的。狭义仅指以条约命名的协议,如同盟条约、友好条约、和平条约、互不侵犯条约等。广义指不论以何种名称或形式缔结的协议,如条约、公约、协定、联合宣言、联合公报、联合声明、议定书、会谈纪要、换文、合同等。条约、公约等属于国际法律文件,是最重要的外交文书 其缔结和生效程序很严格,需经国家宪法规定的机关批准,完成其法律手续。一般由缔约国各方派代表经正式谈判达成原则协议后,共同拟订条文;次经缔约方国家元首批准,再按商定日期和地点举行换文仪式,交换批准书。通常规定双方缔结的条约,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开始生效。条约或公约经签订后,在其有效期内对各缔约国均具有约束力。协定用于缔结意义不十分重大或短期性的协议,其应用较广泛,如贸易协定、海运协定等。议定书通常用于某些具体问题的协议,或用于对已经缔结的条约进行解释、补充、修改或延长其有效期等。协定和议定书的有效期较短,缔结手续也比较简单。换文指双方用互换照会的形式对达成协议的内容予以确认,有时它是条约、协定等的附件。合同用于两国的企业、单位之间有关某项具体业务问题的协议,如驻外使领馆购置或租用房屋、地产时使用的合同。
   全权证书  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授予其代表,以全权谈判并签订条约或出席国际会议的证明文书。按照国际惯例,除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外,其他官员和代表在谈判并签订条约或出席国际会议时,均应具备全权证书。其内容主要写明授权者、被授权者的职务、姓名,委派其行使的权力与执行的任务等。全权证书一般由国家元首或政府首 脑签署和颁发。由 国家领导人、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授权其代表同他国磋商、谈判与签订一般性协议的证明书,称为授权证书。各国颁发授权证书的作法不同,国际上无统一规定。
   领事任命书  是一国政府发给其总领事、领事前往驻在国政府赴任的任命状,也是领事行使其职权的合法身份依据和凭证。内容主要写明被任命者的职务、姓名、任务、赴任地点,以及希望接领国承认,给予他应享受的优遇和权利,对其工作给予协助和支持等。
   领事证书    一国政府承认外国派驻本国的领事官,并确认其在领事区域内执行领事职务的证件。由接受派驻国的外交部颁发。
   护照、签证  护照是发给本国出国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由外交部制发。按出国人员情况,可分 4种:外交护照,发给有外交官身份和合于外交部规定的政府官员;公务护照,发给无外交官身份的因公外出的政府官员;普通护照,发给出国探亲、求学、观光等的一般公民;团体护照,发给出国代表团集体。签证是出国和归国人员所持的准许入境、过境和出境的证明文件。有外国驻本国大使馆或其所属机构发给本国申请出国人员赴该国的入境或过境的签证;有外国外交部或其所属机构发给本国人员自该国出境的签证。按出国人员情况,也分外交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等。

还是拜请007兄读下外交文书及其中公报的解释
到底公报有多少约束力,与对台关系法在美政府运作中有何种不用这个说起来怕我是说不清了,大家个自理解嘛
自然,作为第二代PRC领导人的邓小平自然对三个联合公报和对台关系法有自己的考虑,他老人家立意高远,非我等小民能及也

玩伴 2008-7-18 07:05

志愿军在朝鲜的确打出了军威国威,让世界认识了中国人不好欺。

zzip 2008-7-18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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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wei 2008-7-18 12:00

其实中国早在朝鲜战争刚爆发时就秘密参战了,中国和苏联参战的目的就是灭掉韩国,但是这个目的显然没达到
结果反而使得中国后来二十年得国际关系处于被动,中国朝鲜战争根本不该打

dbvs 2008-7-18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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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凌凌漆 2008-7-18 12:33

公报主要体现两个国家或几个国家对某事件的态度和看法,是国际法的渊源之一,具有法定效力,问题就在于目前在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下缺乏强制执行力,但是这并不妨碍其他国家援引此公报并依据此公报付诸行动,采取任何措施包括国内法方式进行与国家公报相抵触的行为都会给国家声誉带来损害。

ssTory 2008-7-18 12:46

[quote]原帖由 [i]knightxu[/i] 于 2008-7-16 19:49 发表 [url=http://69.4.239.190/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7806834&ptid=1202791][img]http://69.4.239.190/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SSTORY兄你不知道大日本遗族会是干什么的吧?有空你去了解下大日本遗族会的历史,有这样的组织在最少日本军国主义在2战中阵亡人数基本是不会错的
至于那个英文单词, 如果你按照中国官方解释的"承认"来理解也是你的事, ... [/quote]
K兄,申明一点,我不反对引用日本资料,也不认为凡是日本的美国的都是错的.
相反我认为全盘否定美日是一种短视行为.
相反我在讨证中经常用美方资料,比如:李奇微回忆录.至少我认为作为一名将军,他的论述去除感情因素外可信度还是相当高的.
而李奇微将军做为当事人对中国志愿军对待受伤美军人员和平民都有褒扬性的论述,但某些人就是直接无视.
其实我很不愿意再提"某专家",不过这里要谈"极右翼"资料就必须要提一下.
某人在质疑某屠杀数据时,所引用的那份只杀了七万(军人或伪装的军人占九成)左右的那份资料就是极右的,这部分日本人连"侵略"都不承认,
你让我如何相信他们可以做到公正客观?

同样,对"国军不抗日?"的理解上我想我还是比较的客观的,我在我的个人主页里就专门建了一个页面,近期正在一个一个的查检汇总阵亡国军将领的资料包括生前照片.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PM我.

[[i] 本帖最后由 ssTory 于 2008-7-18 12:54 编辑 [/i]]

knightxu 2008-7-18 21:19

SSTORY兄的个人主页PM我,我有空去拜读下
另外国内翻译的战史回忆录是有删节的, 很多敏感地方是不翻译直接跳过的不知道SSTORY兄知道不. 扯远了,一个外国将军的国内的翻译回忆录的可信程度跟一个被俘虏的美国兵的原文回忆录谁更有价值?

我在南京工作学习了5年多也没有去拜谒祭奠大屠杀纪念馆和中山陵,实在是太穷了,买不起门票,心中很是遗憾. 好在现在大屠杀纪念馆免费开放了,不过中山陵票价突破40圆了实在难以承受. 我爷爷前几年有个心愿就是从南京2桥去中山陵看看,结果几个老人到了中山陵门口看看5个人要200元的门票都不愿意进去了,爷爷和奶奶2个人拿的低保一个月才200元,我说我买票他们就是不让买

诱惑之神 2008-7-18 21:38

弱小的国家永远都是别国的棋子,弱国无外交,中国要发展,就必须要有个相对和平的发展环境。朝鲜战争就使我们做到了这点,即使牺牲再大也是值得的。我来论证一个观点,就是,如果没有朝鲜战争,就没有今天统一台湾的希望。某些人可能觉得很可笑,但是听我给你分析。首先,这一条必须明确,不管有没有朝鲜战争,不管中国有没有出兵,美国干预中国统一台湾是铁板钉钉的事,这一条是无法否认的,不然你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派第七舰队抢先占领台海制空权和制海权。朝鲜战争的结局是什么,使得朝鲜南北分治,成为两个国家,这是最终反映在停战协议上的白纸黑字,成为一个不容更改的事实,以后不管哪方率先违背这一原则,必然会受到谴责。相反,假若没有朝鲜战争,大陆势必出兵台湾,但是,美国佬会站在旁边看戏吗?那可是中国最后一块所谓的“正统”之地啊,美国佬不能坐视北朝鲜吞并韩国,就能对你大陆统一台湾睁只眼闭只眼?笑话!他势必也会出兵,结局呢,大陆因为制空权和制海权的受限,肯定干不过海陆空三军一体的美军,而美军也因为自身战线过长,也无能为力打到中国大陆,他也不愿意登陆上去耗,所以呢,最后还是得回到谈判桌上来,这样的话,台湾的独立就和南北朝鲜分裂那样,就成了白纸黑字板上钉钉,生米煮成熟饭了。我们庆幸的是,这样的悲剧发生在邻国而不是我国,如今我大陆要一统台湾,因为没有这个协议那个协议的限制,所以说就能提出尽量和平谈判解决问题,但不承诺放弃武力这样的原则,牢牢把主动权抓在手里,统一台湾才有希望。

juntong1977 2008-7-18 22:17

路过这里,看见大家的讨论,觉的很好.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个人的观点是,对于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功绩及晚年过错,应该一分为二.功是功,过是过.但过不掩功,瑕不掩玉.正是在毛泽东的领导下,中国才从
    半封建半殖民地中解放出来.故且不说大量的社会最底层的贫农获得了解放,生活大大改善.首先就是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第一次可以扬眉吐气,挺起胸膛傲立于世界之林.这归功于毛泽东同志卓越的战争指挥艺术和高超的战略预见能力.单就这一点就功高盖世了.至于毛泽东同志高超的战略预见能力,可以看看毛泽东的及其他著作中对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进程的预见.都是惊人的准确.有人认为朝鲜战争白打了,烈士的血白流了.我不这么认为.为什么要打这场战争?这是当时的历史环境造成的.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意识形态势同水火,双方存在着你死我活的矛盾,非置对方死地而后快.因此,如果一旦朝鲜被美国占据,中国必将受制于人.诸位想想,现在美中并未接壤,处于相对的和平环境中,他还派侦察机侵入我国领空,对我进行大量的情报收集及战争准备.更不要说在那个年代了.朝鲜战争不打,让美国人占领,就象在家门口养了一只大老虎,也许有的网友天生就是野生保护主义者,可能会说,人家老虎又没吃你,老实的很.不必杞人忧天.真是天真的很,从朝鲜到越南,从南联盟到阿富汗,从苏联解体到伊拉克.等等,小的不计其数,白骨累累,都是这只大老虎所为.中国有句古话: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眠.何况还是强大的敌国?如果这样解释,某些网友还是否定朝鲜战争的正确性,那我怀疑他到底还是不是中国人?我本人并不完全崇拜毛泽东,特别对他晚年由于私心膨胀,犯下的巨大错误而感到痛心,但抛开个人喜恶,实事求是的来看,他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坚强的脊梁,是我们可以自豪的一面旗帜!
    伟大的毛泽东同志万岁!
    伟大的中国人民志愿军万岁!!
    伟大的中国人民万岁!!!

whdlblivi 2008-7-19 10:43

实际上,中国处在那个时期,当时的国力和国际地位。根本与现在无法比,必须在两大阵营中,选择一个作为依靠。
无论从意识形态还是内战的结果,苏联都是唯一的选择。

那么,参加朝鲜战争,从本阵营的角度出发,也是很正常的选择。

而且经历朝鲜战争,中国稳定了东北的战略形势,在美国势力和中国本土之间,形成了一个战略缓冲,并彻底地完成了解放军的装备现代化和正规化。而且借此机会,建立了自己的现代军事工业。

中苏的蜜月期也是自朝鲜战争开始的。

关于台湾的情况,朝鲜一开战,实际上已经是没可能解放了,如果不打朝鲜战争,解放军是否有能力自己解放台湾呢?恐怕也是一个问题,即使有可能,也一定要有苏联的帮助。

浪淘沙 2008-7-19 10:59

朝鲜战争打出了中国人的志气,打出了中国人的威风,不打这场战,那美国人趴在鸭绿江边,虎视眈眈,东北的重工业也要内迁了,国人睡觉也要不安稳了

oskarlre 2008-7-30 00:07

这次理性讨论的很不错。 希望双方观点用综合的全局的来看。 ^^

zhoulei 2008-7-30 13:20

说两点
第一,当时美国打朝鲜,根本没有经济上的目的,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工业体系的朝鲜,他在二战结束时对于美国来说,没有经济价值。石油说更没边际,那个时候世界根本就没有油荒一说,石油绝对是敞开供应。
第二,当时就是没有美国的干预,中国也打不下台湾。中国以往对台湾海军的胜利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多打少,以快攻慢。你让那些抗波能力差的鱼雷艇,猎潜舰在外海作护航舰试试,唯一的速度优势尽丧,那还渡什么海。那个时候面对蜂拥而来的台湾海军,我们弱小的海军舰队面对的将是打不过,不能撤的悲惨境地。

zhp519612 2008-7-30 14:00

朝鲜战争的问题有待商榷和研究。谁先越过三八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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