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七十年代 2008-7-15 17:17
甚至可以拿朝鲜或苏联当借口,在中国驻军来“保护”中国。这样先例又不是没有。北洋政府就是“民主”政府,如何?只不过是各大国利益冲突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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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为什么要闹革命,最终推翻国民党政权,在49年10月1日的开国大典上向世界宣布: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一百多年来,中国被西方列强欺侮的抬不起头,软弱的政府与强盗们签订了多少不平等条约,还指望利用朝鲜来逼中国签协议,门都没有!前苏联的勃列日涅夫想与毛泽东签订个协议,想在中国境内搞"长波电台"<雷达网络>,再在抚顺港弄个海军基地,毛泽东当时就拍桌子,说这是不可能的.所以,美国想用民主来与中国签协议,搞驻军,更不可能,当时的社会主义陈营都没能联合,岂能与美帝同床酣睡呢?
blues.l 2008-7-15 17:30
世界上没有永远的和平,有时和平需要战争和鲜血去换。通过朝鲜战争,我们最起码换来了几十年的和平,虽然代价是惨痛的。
单纯军事思想,鄙人是非常崇拜毛的,援朝之役无疑是非常英明,伟大的决断。
国产凌凌漆 2008-7-15 17:32
生于七十年代,老夫有点忍无可忍了,你注意点自己发言引用的材料的真实性行不行?还“前苏联的勃列日涅夫想与毛泽东签订个协议”,搞清楚勃列日涅夫哪年上台毛泽东哪年去世了么?
[[i] 本帖最后由 国产凌凌漆 于 2008-7-15 17:34 编辑 [/i]]
国产凌凌漆 2008-7-15 17:39
长波电台与联合舰队
7月31日 毛泽东拒绝赫鲁晓夫无理要求
1958年7月31日,苏共中央第一书记赫鲁晓夫到中国访问。赫鲁晓夫此次来华,主要是就苏联方面向中国提出建立联合舰队和长波电台的要求作解释。
事情是这样的:1958年7月,苏联驻中国大使尤金向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共领导人通报了苏联方面的一项建议,由于苏联的地理条件,他们的舰队活动范围受限制,而中国有漫长的海岸线,因此希望中苏共同建立一只联合舰队,共同对付美国。对这种侵犯中国主权的事情,毛泽东听了之后当时就表示了不满。再联想到前日苏联要求在中国建立中苏共管的长波电台一事,毛泽东更为光火。第二天,他再次约见尤金,表示自己被此事气得一晚没睡觉、没吃饭,并要求赫鲁晓夫亲自来北京商谈此事。
1958年7月31日,赫鲁晓夫来到北京。当天,毛泽东就同他进行了会谈。毛泽东几次要求赫鲁晓夫解释什么叫“共同舰队”,而赫鲁晓夫则吞吞吐吐,无法回答。他埋怨是尤金将他的意思表达错了,并再三表示一个舰队由两个国家来指挥是不可想象的。他还说,中国应该有一只强大的、装备导弹的潜艇部队,苏联有的东西都可以给中国。对于长波电台,赫鲁晓夫说所有权可以是中国的,由中方投资,苏联只要在协议的基础上有权使用这个电台来指挥自己的舰队就行了。
会谈后来在“友好的气氛中”结束了,以后几天的谈话更是一帆风顺。赫鲁晓夫的话是否出自真心值得怀疑,不过从以后中苏关系逐渐恶化的结果来看,当初毛泽东的严厉拒绝的确给这位苏联领导人心中留下了不快。
lizyfwjy7710 2008-7-15 17:39
朝鲜历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有一点中国古代史的人都知道,早在隋唐时期中国皇帝就多次派兵远征高丽,而且每次都举国之力,不惜劳民伤财,但多次都以失败告之;事到今天,我们也许很难准确的知道当时的皇帝们为什么一定要拿下那小小的蛮荒之地。也许唐太宗曾对大臣们说过一席话令人深思的话中可以看出一点点门道吧:"今天下大定,唯辽东未宾,后嗣因士马盛强,谋臣导以征讨,丧乱方始,朕故自取之,不遗后世忧也。真可谓意味深长啊
19761104 2008-7-15 18:07
呵呵SS兄和knightxu论战很精彩,若双方互不妥协结果就是战争,双方达成共识相互妥协结果就是和平,军区就是联合国;版主打压一方不许说话就是专政,畅所欲言刺刀见红就是民主。唉这个社会真难搞懂。
knightxu 2008-7-15 18:44
我也无意于任何一位论战, 因为就是SSTORY兄,007兄, 生于70年代兄甚至O版大他们各种现在的思想状态我也都有过,从小时候相信解放军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到中国1949年来打赢了所有战争中国人民站来起来等等,甚至我在朋友聊天中也公开提出打到日本去,搞东京大屠杀等等.
真理不是越辩越明的,一个人心中的真理是他所接触到理解到认识到思考到的一套理论,也是不断发展的和变化的
我来这个版最大的收获是某专家提出的看朝鲜战争要看中国美国韩国日本四国战史结合起来看,这一句话才是真正给我启迪的方法论.
最后我说一句,现阶段研究朝鲜战争在国内基本上是禁区,我就知道现在还有数位学者发表不同政见的论文被判刑,现实就是这么可怕. 中国已经明确宣布朝鲜战争的档案作为国家机密不予开放. 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我还是知道的. 以后朝战的讨论我再也没兴趣参加了
ssTory 2008-7-16 08:43
回复K兄
其实没必要这么悲观.
有些事情想想其实还是可以理解的.
小时候我们心目中的PLA是包装过的.到后来我当了兵,大家都有自己的判断力当然就发现了这种包装.
"解放军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是夸张了.但真正珍贵的是从红军起一代又一代军人的战斗意志,排除政治观点,正是这个战斗意志使世界明白了中国人保卫国家的决心与勇气.想再来一次八国联军似的入侵,没国家敢轻易动手.
"某专家说",老实说我认为他是辨才大于军才.就联合公报那个例子他死咬着一个英文单词不放,但后来我才发现当英文出现异议时完全可以用中文版来驳他,可惜当时被绕进去了.
还有一点就是,日军极右的事后伪资料,你也能当成证据吗?但某专家可以.
[[i] 本帖最后由 ssTory 于 2008-7-16 10:27 编辑 [/i]]
funnystory 2008-7-16 09:28
“现阶段研究朝鲜战争在国内基本上是禁区,我就知道现在还有数位学者发表不同政见的论文被判刑,现实就是这么可怕. 中国已经明确宣布朝鲜战争的档案作为国家机密不予开放. ”给下原文。
看历史本就应该多方资料相互印证,不过专家么,你看他引过几本书?拿一堆三无帖子说事的人也好意思说自己看书。
knightxu 2008-7-16 19:49
SSTORY兄你不知道大日本遗族会是干什么的吧?有空你去了解下大日本遗族会的历史,有这样的组织在最少日本军国主义在2战中阵亡人数基本是不会错的
至于那个英文单词, 如果你按照中国官方解释的"承认"来理解也是你的事,至于是不是"认知"还是"承认"这种语言游戏汉语里太多了,也没讨论的必要. 毕竟建交的3个公报的法律效力与台湾关系法到底哪个更说明问题是个人理解问题
说句实在话,综合国力科技实力工业能力都在那,现在是要埋头做些实事不是空言反美反日的时候
chenxm 2008-7-16 20:18
这个问题从历史上看,就能看的更清楚一些,我们从唐朝开始,每朝每代只要朝鲜有事,都会出兵
国产凌凌漆 2008-7-16 20:27
[quote]原帖由 [i]knightxu[/i] 于 2008-7-16 19:49 发表 [url=http://69.4.239.190/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7806834&ptid=1202791][img]http://69.4.239.190/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SSTORY兄你不知道大日本遗族会是干什么的吧?有空你去了解下大日本遗族会的历史,有这样的组织在最少日本军国主义在2战中阵亡人数基本是不会错的
至于那个英文单词, 如果你按照中国官方解释的"承认"来理解也是你的事, ... [/quote]
如果你看不懂英文,就去看中文版的,当时签字双方是中英文都签了的。别学韩战行不行,尽来这里蒙人。
funnystory 2008-7-16 20:54
[quote]原帖由 [i]knightxu[/i] 于 2008-7-15 18:44 发表 [url=http://69.4.239.127/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7760571&ptid=1202791][img]http://69.4.239.127/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也无意于任何一位论战, 因为就是SSTORY兄,007兄, 生于70年代兄甚至O版大他们各种现在的思想状态我也都有过,从小时候相信解放军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到中国1949年来打赢了所有战争中国人民站来起来等等,甚至我在朋友聊天 ... [/quote]
这位兄台,给下出处不算违背你不讨论韩战的话吧
knightxu 2008-7-17 21:54
[quote]原帖由 [i]国产凌凌漆[/i] 于 2008-7-16 20:27 发表 [url=http://69.4.239.127/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7809017&ptid=1202791][img]http://69.4.239.127/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如果你看不懂英文,就去看中文版的,当时签字双方是中英文都签了的。别学韩战行不行,尽来这里蒙人。 [/quote]
蒙人不是我搞的. 还是请您面对《与台湾关系法》
1979年3月28日和29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分别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同年4月10日经卡特总统签署后生效。
《与台湾关系法》得以出台,其背景是当时的卡特政府同意大陆的正当要求,与台湾当局“断交、废约、撤军”,进而自1979年1月起恢复邦交正常化。此举遭到了美国国内反共亲蒋势力的强烈反对,加上适逢美国总统大选,共和党利用此事猛烈攻击卡特。在台湾当局的背后运作下,美国这一立法史上的“怪胎”出笼了。《与台湾关系法》包含着一系列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给中美建交加上限制条件:“美国决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是基于台湾的前途将通过和平方式决定这样的期望”。第二,增加所谓台湾安全条款,使美国协防台湾法律化;该法第二条(乙)称,美国严重关切以非和平方式包括抵制或禁运来决定台湾前途的任何努力,承诺将“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第三,在美国国内法体系上给予台湾类似“国家”的地位,称美国法律中提及外国、外国政府或类似实体时,“也适用于台湾”;台湾的地位不受“断交”影响。第四,台湾驻美机构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
该法生效后,美国历届政府和台当局一直把它作为发展关系的借口。该法最大的问题在于它干扰、破坏了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效力。例如在克林顿政府时期,当时的美国国务卿克里斯托弗曾代表行政当局首次正式宣布:包括本届政府在内的每一届政府,皆确认《与台湾关系法》在法律上优先于1982年公报,前者是美国法律,后者为政策声明。此后克林顿本人又签署了国会“国务院授权法”,其中也包括有关《与台湾关系法》优于《八·一七公报》的国会声明。“与台湾关系法”具体的破坏性则体现在美国对台军售、支持台当局加入国际组织、提升美台高层官员互访与接触等方面。例如在军售上,20世纪90年代美国对台军售项目超过200亿美元,2001年4月布什政府又批准了总价约60亿美元的军售清单,且所售武器质量早就超过1982年以前的水平,甚至开始转向潜艇等攻击性武器。
正是受《与台湾关系法》的影响,岛内“台独”分子才有恃无恐,认定美国会帮助台湾。基于这个判断,他们一再在两岸关系上进行挑衅,妄图谋求“独立”地位。
《环球时报》
这段话背后的意思您读懂了吗?再讨论下去就越线了,以后您无视不利证据回帖恕不奉陪
cnxmn 2008-7-17 22:04
朝鲜战争打出个什么结果,很多人说是中美打了个平手,其实是中国赢了,因为中美交战始于鸭绿江,终于三八线!真正的立国之战
t222 2008-7-17 22:05
简单地说,我们在朝鲜战争中被老毛子和金胖子当枪使,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历史没有如果…………
TNTRABBIT 2008-7-17 22:47
[quote]原帖由 [i]knightxu[/i] 于 2008-7-15 08:51 发表 [url=http://sis.06image.com/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7739091&ptid=1202791][img]http://sis.06image.com/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事实上美国也没有进攻中国的计划,叫嚣进攻中国把中国炸回炻器时代的麦克阿瑟也给解职了
另外中国根本没对韩国及联合国军宣战,所以中国并不是朝鲜战争的参战国,也就没资格说赢得了朝鲜战争没异议吧?朝鲜战争已经成为 ... [/quote]
对不起,小弟插一句话,“事实上美国也没有进攻中国的计划,叫嚣进攻中国把中国炸回炻器时代的麦克阿瑟也给解职了”,我想问问,如果麦帅打胜了,他会被解职吗?任何战争其实都是成败论英雄,如果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失败,相信下台的绝不会是少数人吧?现在因为打胜了,就算现在全世界都知道小布什忽悠了联合国,也忽悠了美国人,但是又如何?
“另外中国根本没对韩国及联合国军宣战,所以中国并不是朝鲜战争的参战国,也就没资格说赢得了朝鲜战争没异议吧?”对不起,小弟问一句,偷袭珍珠港的时候,日本没对美国宣战(不宣而战),那么能说日本不是参战国?能说日本没赢得珍珠港的胜利?(当然,具体的一场战役和一场战争不是一个概念,这个我承认),但事实是,不管是否正式宣战,只要一个国家事实上参加了战争,就是参战国,不管是以什么名义。其实美国心知肚明中国已经参战,只是顾忌战争的扩大不愿挑明而已,中国也是出于同样的心思,不过这个只是糊弄别人的,试想,虽然志愿军是打着“志愿”的幌子,但其实不管军官还是军需,哪样不是国家下拨的?当然是国家行为了,至于是否愿意明火执仗,纯粹是外交上的花招。
小弟才疏学浅,不敢登堂论道,请各位多指点。
funnystory 2008-7-17 23:08
日本还是宣战的,只不过晚了几小时,造成偷袭的效果。山本视为一个污点,美国人则加倍愤怒。一个更好的例子是美国从没向越南宣战,在越南打了12年的是“美式志愿军”,不知道美国人说的要去争取的“胜利”是指什么。用宣不宣战判断胜不胜利,好像还没见过哪本军事著作上写过。
[[i] 本帖最后由 funnystory 于 2008-7-17 23:12 编辑 [/i]]
国产凌凌漆 2008-7-17 23:59
[quote]原帖由 [i]knightxu[/i] 于 2008-7-17 21:54 发表 [url=http://69.4.239.190/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7856418&ptid=1202791][img]http://69.4.239.190/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蒙人不是我搞的. 还是请您面对《与台湾关系法》
1979年3月28日和29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分别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同年4月10日经卡特总统签署后生效。
《与台湾关系法》得以出台,其背景是当时的卡特 ... [/quote]
[size=3]是谁在无视不利证据?《与台湾关系法》是国内法,三个联合公报是国际法,在指导国际关系中哪个法更具有指标意义?
不过说实在的,老夫最感兴趣的,还是你所说的[b]“不利证据”[/b]这四个字。呵呵,[b]影响台湾独立的就是不利证据?[/b]你是从哪个角度得出三个联合公报是属于不利证据的?照你的逻辑《与台湾关系法》就是有利证据了?[b]对谁有利?对谁不利?[/b]这是个有趣的问题。[/size]
7788123 2008-7-18 01:25
朝鲜的位置相当重要,波斯湾和中东之所以重要,不仅仅是因为那里盛产石油,而且那里不但是地处亚欧非三洲中心,地理位置相当重要!而是地球中央也在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