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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大家觉得哪类人应当获死刑

中国的很多事就在于犯罪成本太低,自然抵挡不了权钱色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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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感觉还是第一类吧,这个食品中添加那些危害还是比较广的,伤害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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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这样的判死刑,而且我觉得还可以考虑由受害者来执行,如果受害者愿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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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类人不光是死刑,应该更为严厉,应该扒皮抽筋,让他们想死都死不了,让他们痛苦而死,悔恨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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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针对儿童以及未成年人的尤其是拐卖儿童,虐待儿童的全部死刑,不问原因,只要有一个就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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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都不应该死刑,应该送火星上劳改,月球上也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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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说说:

故意杀人者!
贪官:贪污超过10W的贪官,以及贪污行为超过1年的贪官。
二次强奸犯
渎职的政府工作人员
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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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都不应该判死刑,判死刑的是体制。好的制度让坏人不敢犯法,坏的制度让好人挺而走险。中国的死缓几年能出来知道么?外国有期徒刑20年,是有不得假释的期限的,或者不得假释。中国死缓可以改无期,无期改有期20年,有期20年,一般情况10年就可以假释了。知道哪些黑老大判了15年都不上诉么,知道为什么他们面露微笑么,你搞黑社会整个1000万,7年就放出来了,除了cpi通货膨胀,跑保外就医,跑关系,剩个500万也就后半辈子够花了,死刑---有点笑话的名词,在某种程度上说,犯罪的成本太低了。中国法官说---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外国法官说---判处监禁30年,不得假释。最后一句才是最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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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屡教不改,二进宫的
2. 专拣弱势群体诈骗的
3. 仗势欺人,有恃无恐的
都应该处以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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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认为罪无可赦,连死缓都不能给就是我们国家贪污腐败的公务员。因为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在他从事这份工作的第一天起,他就该知道贪污腐败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可那些公务员依然知法犯法,属于罪加一等,而且其所做所为严重影响了国家的形象和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度,对一个国家的危害性甚至远远大于以上几种类型的人渣,所以理因判处他们死刑,没有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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