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财政是建立在天赋和商税两部分上的。土地问题又是其中的重中之重。
明中期开始,由于土地兼并、隐漏,人口逃亡流失,户田二籍混乱,明朝中央政府能够有效收税的田亩和人丁数量日益减少,中央财源祜竭,正是“豪民有田无粮,穷民摊派受病”,“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病实在此”。虽然经过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改革,让整个万历朝前期富庶繁荣,但是张居正死后局势更加恶化。明后期的土地兼并已经到了极度疯狂的地步,其中皇室藩王占地尤为突出,历代藩王不断赐田,致使一些州县已经无地可拨,于是将足银摊牌到了各地百姓头上,这就是“无地之租”,甚至达到了“中州地半入藩府”的地步。其他权贵宦门也是大量占地,明朝的土地财政财政可以说从万历年后就已经彻底破产了,明中期开始的土地兼并和流民失业已经彻底破坏了明初朱元璋建立的“官不缺租,民有恒产”的自耕农经济统治基础,财政破产是不可避免的。
商税方面更是收不上来,就算皇帝也不能动文官集团,官商集团盘子里的大蛋糕。万历年曾经试过派出矿监、税监,可惜没有能够坚持多久。还有更惨的是东林当政之后,一群官商集团的代表怎么可能收自己的税?所以大量的赋税加到了田赋上。当时东林党诸多君子把加农税的主要地区定在西北。理由是西北大旱需要赈济,就地征收可以免掉大量的运输成本。如此可笑的理由,崇祯这白痴居然信了。面对这么荒谬的朝廷,陕西人也很干脆:反了